本所协助多家施工企业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


由于房产市场的持续低迷,造成建设单位资金紧张,工程建设领域的纠纷案件近来日益增多。从本所上半年处理的案件来看,工程案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趋势:

一、建设单位以各种不当手段拒付工程款的案件日渐增多。

1.有将房屋全部销售一空、然后销声匿迹逃避付款义务的。

2.有将烂尾工程转让他人,让施工单位找不到债主的。前面的发包人收款后,将款项转移,让承包人无法执行;后面的房屋买受人因为支付了对价,对前面的工程款不承担给付义务。

3.有故意压低合同总价少付工程款的。比如明明4个亿的工程,暂定总价写为2.8亿。工程快完工,应付三个多亿,业主仅付两个亿。去催款,他说付款额已经超过合同价的70%,不欠钱;政府出面协调时他也一样说法。明知过低的暂定总价不能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,但他无理搅三分,让你恨得牙痒痒的确又对他无可奈何。毕竟愿轻易起诉业主的总承包方是不多的。

4.有以合同付款条件不成就等各种借口而拒付工程款的。比如合同约定结构封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,20个单体建设单位只开工16个,4个单体不开工自然谈不上结构封顶;建设单位遂以4个单体未封顶而拒付全部工程款;当面骂业主是流氓,他也无所谓,反正没有钱,能赖一时是一时。只要合同有一丁点空子,就成为业主拒付工程款的护身符。

5.有故意找茬克扣巨额工程款的。某项目由施工企业代为办理施工许可证。业主付不出钱来。施工单位请款时,业主说你当初帮我办施工许可证迟延了4个月,让工程延期开工,错过了销售旺季,让我损失了上亿元,至少要扣你们3600万。施工单位恨不得打他一顿,可是终究还是没敢动手;去闹也没用,反正他没钱。业主当然明知扣不住这个钱,只是找一个由头少付进度款。

二、包工头恶意侵害施工企业的案件日渐增多。实际承包人恶意签单,将债务转移给挂靠的企业,给施工单位的经营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。某包工头的工程造价6200万元,施工单位已经支付5960万元,剩余不多的是工程质保金。按说包工头收款后应将民工、材料款基本付得差不多。但是,这个包工头收款后潜藏起来不说,而且对外恶意签单,材料商、民工班组负责人等拿着包工头签署的结算单、欠账单等凭证前来挂靠企业催款,欠款总额合计高达6000多万元,数额之巨触目惊心。不问可知,其中多数欠款单是包工头与所谓的债权人合谋后签署(结算价才6000多万,欠款6000多万能将工程做成吗?而且拿到的5960万不可能一分钱不对外支付)。但是,政府不管,首先逼迫挂靠企业拿出几百万将所谓的民工欠款清偿掉。还有数不清的材料商拿出欠款单前来静坐、闹事、封门、挂条幅,还有起诉。但是,没有一个政法机关去通缉那个躲起来的包工头,一有事就打压这个挂靠的企业。

至于包工头让挂靠企业承担几十万、几百万债务的案例就更多了。挂靠施工始终是施工企业的第一大风险。如何防范,笔者将另文撰述。

三、诈骗类案件屡禁不绝,手法日新月异,防不胜防。多数是以工程发包为名,骗取保证金或好处费的。在诱惑面前,冷静一下,想一想,查一查,听听专业律师的意见。

四、因为轻信而对外借款、担保致使吃亏上当的案件增多。多数是为朋友、熟人、客户提供借款或担保。由于社会诚信和道德的下降,借款不还成为常态。至于担保,可能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并不清楚担保的责任和后果,认为无非是帮忙盖一个章,与人方便、与己方便。殊不知,担保的字一旦签署,别人不还钱,就意味你要替他还债。有企业为钢材供应商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,钢材商无力还贷,也没有什么资产,银行起诉企业,浦东法院判决该企业偿还1.14亿元的巨额债务和利息,还查封了该企业所拥有的价值1.5亿元的办公楼。当初的一个担保章,造成了今天一点几亿元的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