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宗猛主任应邀起草园林工程养护合同示范文本

受上海市工商局、上海市绿化局、上海市绿化行业协会委托,李宗猛主任执笔起草《园林绿化工程养护合同示范文本》。2008年4月18日,合同文本已经脱稿。

合同文稿将于征求上海市法学会及行业有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定稿,之后以工商局、绿化局、行业协会的名义,颁布推广使用。

本养护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上海市所有公园、市政绿地、街道绿化、公路绿化、外环绿带、住宅绿地及其他绿化景观的养护工作。合同推广使用后,对于规范市场、改善生态、建设园林景观城市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