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手一挥签合同,天灾损失难索赔

  / 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汇编

2010-9-19

(一)案件回放

20055月,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某铝窗厂游说投保。经不住保险代理人口若悬河的游说,公司的老总爽快地在保单上签下大名。

天有不测风云。同年8月,麦莎台风来袭,铝窗厂的一号车间倒塌,造成巨大财产损失。铝窗厂在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,提出了理赔申请。不料,保险公司的答复是损失是台风造成,属于免责范围,所以不会予以理赔。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铝窗厂投保的是基本险项目,基本险的责任范围包括雷击、爆炸、飞行物体坠落等,而免责范围是地震、暴雨和台风等。

听到这样的答复,铝窗厂的老总不解:我们在别的保险公司一直投的是综合险,怎么到你们公司就成了基本险了呢?”保险公司出示了保单,在保单背面,三个小字基本险映入眼帘。铝窗厂老总顿足不已,当时大笔一挥,根本没有看仔细所投的险种。

因为保险公司拒不理赔,铝窗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金山区人民法院。铝窗厂诉称,在麦莎台风期间,公司的一号车间遭受雷击而倒塌,诉请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进行赔偿。保险公司则辩称,原告在理赔阶段一直表示是台风导致车间倒塌,直到诉讼阶段又提出是雷击导致房屋倒塌,有骗保的嫌疑,所以不同意赔偿。

法院根据双方递交的证据,认定铝窗厂倒塌的车间遭受了台风袭击,而难以认定倒塌车间遭受过雷击。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,台风属于保险责任的免责范围,因此判决铝窗厂败诉。

(二)反思

在商场上,冷静和细心是难能可贵的品质。各个企业在签订保险合同等格式合同的时候,要谨慎对待,仔细审阅格式合同的每个条款。

一般情况下,此类由对方提供的事先拟好的格式合同文本,可磋商余地不大,所以更要认真辨别。

本案中,铝窗厂的老总在签约的时候听信了保险代理人天花乱坠般的讲演,而没有充分询问,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,最后连投保的内容都没有弄清楚。

由于难以认定倒塌车间是遭受过雷击,法院只能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来判定。由于台风属于保险的免责范围,所以,对于铝窗厂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。究其败诉的最终原因,是这位老总的粗心,才导致吃了哑巴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