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某、于某租用房屋开办浴场,因经营不善而停业,公司被吊销执照。后因拖欠装修工程款被起诉,公司及股东均是被告,而公司又无偿还能力,是判决公司还是股东承担责任?

解答:对于此类案件,关键要考察股东在经营公司和清算公司中的民事责任,特别是公司是否有投资不足、抽逃出资、清算中转移公司财产等不如实履行股东责任的情形,如果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股东并无过错的,则股东不能在公司被诉案件中作为被告,也不能被判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果股东存在过错,不但应当承担清算责任,还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,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,例如补足出资的义务,交回被抽逃资金的义务,对其转移公司财产或者造成公司财产灭失的偿还义务,人民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,有权依法判定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按照其过错大小,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